**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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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品目预算 -->- | <-- 最高限价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企业近三年(**年至**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络截图)
(7)提供承诺函
(8)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承诺函。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证书办理流程,并在开标现场携带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A区**层**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