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中心学术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投标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得2分、贰级以上得4分.本项最多得2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现修改为:“投标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得2分、贰级以上得4分;提供原件备查。”
2.“1.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高级证书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满足得0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其他技术人员:投标人具有电子专业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需提供网查截图,全部满足可得分,)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最高可得4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现修改为
“1.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高级证书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满足得0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其他技术人员:投标人具有电子专业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需提供网查截图,全部满足可得分,)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最高可得4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因本次澄清不影响招标文件的编制,所以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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