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财政局大门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NJYD-NQ/(略)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财政局大门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那曲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已落实,现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大门**.**平米,拆除围墙含开挖基础、道路硬化**平米及设备购置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工期:**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评价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请于**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下列资格原件和复印(略)(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一期8栋2单元**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提供需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留存: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祥见:比选文件,地点祥:比选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邀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晚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它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那曲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戛玛顿珠
比选人地址:(略)
招 标 代 理:(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略)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