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扎县6个抵边村隔离哨点及全县第二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南市儿童福利院东门对面众创空间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GKSNCG-**
项目名称:洛扎县6个抵边村隔离哨点及全县第二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核酸实验储备2种核酸试剂、防护服、隔离衣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备查)。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内包含**(含体外诊断试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近3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略),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7)其他资料: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公司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及报名单位为报名人购买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材料;
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散页不予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