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FCG**-**
二、项目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标包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第一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那曲市)〕
供应商名称:志宏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略)(特殊教育学校对面)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成交金额:下浮率4.**%
(2)标包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拉萨市)〕
供应商名称:宾池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成交金额:下浮率7.**%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标包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第一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那曲市)〕
服务类 |
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那曲市维修维保服务定点) 服务范围:为双湖县公务车辆提供专业、便捷维修维保服务,保障公务车辆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公务出行的后勤保障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标包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拉萨市)〕
服务类 |
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拉萨市维修维保服务定点) 服务范围:为双湖县公务车辆提供专业、便捷维修维保服务,保障公务车辆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公务出行的后勤保障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志强,罗白云,杨新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以成交金额为收费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第一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那曲市)”代理费金额:(略)(人民币);“第二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拉萨市)”代理费金额:(略)(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