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ggzy.(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
2、项目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公务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5、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其中:
第一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那曲市)
预算金额:(略)(大写:伍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略)(大写:伍拾万元整)。本标包采用下浮率报价,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供应商在最高单价限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需求:在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确定维修维保服务定点,为双湖县公务车辆提供专业、便捷维修维保服务,保障公务车辆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公务出行的后勤保障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第二标包:维修维保服务定点(拉萨市)
预算金额:(略)(大写:柒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略)(大写:柒拾万元整)。本标包采用下浮率报价,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供应商在最高单价限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需求: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或堆龙德庆区确定维修维保服务定点,为双湖县公务车辆提供专业、便捷维修维保服务,保障公务车辆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公务出行的后勤保障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服务地点:(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有效期内的原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备案/许可类别须与本项目维修车辆类型相适应。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略)**时**分至(略)**点**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http: //ggzy.(略)/ )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略))(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1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http: //ggzy.(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
5、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出席现场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磋商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供应商对该项目响应无效。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双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工作时间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