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波密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线下获取征集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
2.项目名称:波密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4.项目预算金额:(略)
5.履约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起一年止
6.采购需求:入围4家车辆保险服务机构为波密县公务车辆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进行标包划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领取征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4、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并依法被核定许可财产、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分支机(略)授权文件及分支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略)至(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方式: 线下获取
售价:(略)/套,售后不退。
获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略)(略)《中华人(略)授权文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略)**时**分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体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波密县财政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名 称:(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