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路康卓小区3幢1单元3-1号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R**XZ(略) |
|---|---|
| 项目名称 | 天路康卓小区3幢1单元3-1号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略)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受让成功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本次资产内墨竹工卡土地及房产项目为工业用地,报名前,受让方应明确了解并知晓本次交易涉及工业用地转让的流程及转让相关的政策条件,如因政府职能部门政策或受让方开发投资达不到主让条件等原因,导致后续土地不符合受让条件或产权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前期投资等全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并在获得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5、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从交易价款中直接扣除,受让方服务费按照一次性付款的从保证金中扣除,按揭方式的另行支付。 6、标的房产权证变更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缴清;标的房产权证变更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以及其他未知欠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缴纳。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7、交易中心的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支付。 8、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电话:(略) 9、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样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