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陵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4日**时至**年**月5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江陵县人民法院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所属,存放于公司院内的**方混凝土加气砖,规格为(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二、拍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
1、已知现状:砖块现露天集中堆放,已被人民法院查封;
2、瑕疵声明:人民法院按标的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声明不对砖块品质及数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请于竞拍前实地勘察,自行研判标的物各项指标参数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对其适用项目和市场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无论是否进行拍前踏勘和必要的调查,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及竞得风险的全部了解和认可,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略)(博汇建材位于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场路8号“楚为建材工业区”的公司院内)进行展示。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竞买资格导致拍卖结果无效,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参与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1、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但应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4、因平台对企业注册资质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凡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可能受银行转账限额,请竞买人合理安排支付方式及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平台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人民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参拍流程和保证金缴纳方式请参考拍卖平台主页“帮助中心”或拨打阿里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七、拍卖方式:增价拍卖,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按标的物存放现状移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运事宜,费用及安全责任自理。因转运延期导致标的物灭失或仓储、保管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相关当事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江陵支行,账号:(略)**(略)5)。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承担上述款项的,差额由买受人补齐。人民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再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对未知情况及时向承办法官或有关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文法官
(略)樊经理
监督电话:(略)-(略) /江陵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江陵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