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装备及设施设备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都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装备及设施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三标包:采购指挥调度网专线**M、天通卫星电话及卫星通信费等服务;四标包:采购POC对讲机及POC对讲机通信费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三标包:(略);四标包:(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三标包:因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调度网专线**M、天通卫星电话由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统建,运营商为“(略)西藏分公司”支队负责使用并对支队节点平台进行维护,为确保各业务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实现统一调度指挥,新增的指挥调度网专线**M、天通卫星电话及卫星通信费需与支队接入点一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要求。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四标包:因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POC对讲机由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统建,运营商为“(略)西藏分公司”支队负责使用并对支队节点平台进行维护,为确保各业务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实现统一调度指挥,新增的POC对讲机及POC对讲机通信费需与支队接入点一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要求。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实施采购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标包:
名称:(略)西藏分公司
地址:(略)
四标包:
名称:(略)西藏分公司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至**年**月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