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那财采办【**】**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那曲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关于那曲市院前急救救护车(含车载设备)和AED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二、商务要求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内容应开具齐全、正确,商品品名、规格型号与合同保持一致。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开票,(略)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车辆须取得车管所颁发的车辆登记证书)、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任何未决争议,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7】%(无息),质保金【3】%(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现变更为“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内容应开具齐全、正确,商品品名、规格型号与合同保持一致。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开票,(略)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车辆须取得车管所颁发的车辆登记证书)、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任何未决争议,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无息),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4、更正日期:(略)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那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C-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