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漠河市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风牌面包车一辆,车牌号黑PL**,型号:东风牌/EQ**LF**,出场日期**年3月2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年4月**日。评估价:(略),二拍起拍价:(略)(一拍价格(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此次拍卖的东风牌面包车因长期扣押,车辆电瓶亏电无法启动,车主下落不明无法确定车辆已行驶公里数。2.该车辆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检验有效期止(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年4月**日,该车能否办理过户,竞买人需提前向漠河市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五、标的物涉及的相关费用需咨询有关部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一切欠费均为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拍卖余款请在(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漠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漠河支行,账号:(略)(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略)/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漠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