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林芝市留置中心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GZFCG**-**
2、项目名称:林芝市留置中心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略)(壹佰肆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5、最高限价:(略).(略)(壹佰肆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6、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特殊病房改造**.**㎡,共设置2间病房**.**㎡,3个4人休息间**.**㎡以及配套监控室**.**㎡、药房**.**㎡、过道**.2㎡,以及通讯、供氧等工程。(具体需求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7、施工工期:5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满足其一即可):①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1、时间:**年9月**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http://**.**.**.**:**/)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1、时间:(略)**时**分;
2、开标地点:(略) 。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公告公布媒介: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藏财采办〔**〕**号)等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留意查看上述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进行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相关CA证书锁,以便完成获取磋商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CA证书锁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4、本次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供应商,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相应文件解密时间**分钟,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以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林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投(重庆)(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