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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清丰县产业集聚区龙乡路西侧、霁云大道南侧地块(工业用地)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西藏-阿里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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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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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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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清丰县产业集聚区龙乡路西侧、霁云大道南侧地块(工业用地)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变卖)的公告

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1日**时起连续**日止(延时除外)在清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清丰县产业集聚区龙乡路西侧、霁云大道南侧地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略))。不动产号:豫(**)清丰县不动产权第**号。宗地编号:清地**-C-**。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建设5号、6号厂房的已建基础及厂区围墙,5号厂房已建基础基底面积**㎡,6号厂房已建基础基底面积**㎡,厂区围墙约**米。(标的详见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该宗地无租赁、无抵押。

本次拍卖以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咨询后参与竞买。

评估结果:(略).(略),起拍价:(略).(略),变卖预交款:(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确认,拍卖人不负责拆卸、运输等,不承担所花费费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期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该土地属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项目,具体用途为为纺织行业。彰想(濮阳)(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位于清丰县龙乡路西侧、霁云大道南侧编号为清地**-C-**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8月**日该公司与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签订了《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略)。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亩,环境标准包括空间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和行业准入要求(须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以及其他控制性指标。受让方需具有纺织行业相关资质,取得土地后需与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新签订或变更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按照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的亩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和环境标准等条件进行建设。(原《“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2、该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时已确定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等使用条件。涉案土地拍卖后,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标准地”约定条件不变买受人须承接原出让合同买受人须承接原出让合同、监管协议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原批准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进行建设,并与清丰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变更协议。

3、按照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建设工程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的**%,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宗地未建设,未达到转让条件。宗地使用权处置后,需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为买受人依法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不发生不动产权利主体法律责任义务转移),待投资额达到转让条件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具体详询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4、协议签订、产权转移、税收等问题建议买受人详询相关管理部门后参与竞买

附件:1、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复函

2、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复函

3、“标准地”履约协议

六、买受人应在付清余款后十日内办理手续,交接拍品。逾期不办理的,本院将先行发放拍卖款,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拆卸、运输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承诺,不承担交付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清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清丰支行,账号:(略)**(略)0,开户联行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w.(略).a**dqe.**.**c**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w.(略).a**dqe.**.4c**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下达拍卖确认裁定或交付房产前,因本案可能发生再审、案外人异议等法定程序提起、或其他非归法院执行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出现拍卖无效及法院决定撤回拍卖、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情形的,除退还拍卖价款外,依法由应买人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及利息等其他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 系 人:张衡联系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清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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