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所持九台应急过渡电源柴油发电机组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R**XZ(略) |
|---|---|
| 项目名称 | (略)所持九台应急过渡电源柴油发电机组资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评估的设备资产,企业均没有提供相关合同、凭证、发票等资(略)已出具产权声明,申报评估的资产均为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的情况。 1、标的均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纠纷,转让方保证标的物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 2、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4.转受方应当共同配合提供变更所需资料, 本次产权交易中标的物 九台应急过渡电源柴油发电机组拉萨过渡电源电站9台柴油发电机组资产 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 5.转受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物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证件(如有)的交接,并在获得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物的资产拆卸及转运事宜,标的物移交及转运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拆卸、转运、人工、保险等相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转受方应按本次处置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为参考,进行资产交割。标的物附带的行政许可资质、技术资料等不作为交易组成部分。标的物拆卸后发现的任何权属争议或性能缺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责任。 7.标的查看联系人 曹生伟 联系电话:(略) 8.其他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样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