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人民医院从上海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对口帮扶资金中采购医疗设备
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尼玛县人民医院从上海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对口帮扶资金中采购医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
第七章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此次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5人,业主代表0人)。
现更正:
第七章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此次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