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5月**日**时至**年5月**日**时至(延时除外)在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号2栋一单元**层**号房产。标的物基本情况:该房屋性质为出让,房屋结构为剪力墙,精装修,该房屋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共用宗地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3月**日止,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总数为**层,所在层数为**层。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退还原支付账户。
二、拍卖时间:**年5月**日**时至**年5月**日**时至(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特别提醒:1、该房屋存在拖欠物业费情况,具体拖欠数额请竞买人向物业核对为准。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能否办理房产证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那曲地区中心支行
主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子账号:(略)(略)**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5天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拍5天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次拍卖事宜已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恰青路和环城路交接处)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