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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路领港城商务区A栋/单元12层共18套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西藏-阿里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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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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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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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路领港城商务区A栋/单元**层共**套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关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路领港城商务区A栋/单元**层共**套不动产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日**时至**年4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路领港城商务区A栋/单元**层共**套不动产

序号

房号

合同编号

栋号

所在层

规划用途

预测建筑面积(㎡)

房地产单价(元/㎡)

房地产总价(万元)

1

A-**-1

新(略)7

A栋

**

办公

**.**

**

**.**

2

A-**-2

新(略)8

A栋

**

办公

**.**

**

**.**

3

A-**-3

新(略)9

A栋

**

办公

**.**

**

**.**

4

A-**-4

新(略)0

A栋

**

办公

**.**

**

**.**

5

A-**-5

新(略)1

A栋

**

办公

**.**

**

**.**

6

A-**-6

新(略)2

A栋

**

办公

**.**

**

**.**

7

A-**-7

新(略)3

A栋

**

办公

**.**

**

**.**

8

A-**-8

新(略)4

A栋

**

办公

**.**

**

**.**

9

A-**-9

新(略)5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6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7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8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9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0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1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2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3

A栋

**

办公

**.**

**

**.**

**

A-**-**

新(略)4

A栋

**

办公

**.**

**

**.**

合计

-

-

-

-

-

**.**

-

**.**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航泽辅拍(武汉)(略)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据鄂永房[**](估)字第WH**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记载:1、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规划用途分别为商业服务、办公,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商业用房空置,办公用房除**层自用外,其他部分空置,部分出租,部分占用,本次评估设定房地产用途为商业服务、办公,以其能够按照规划用途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2、估价对象尚未办理单套的《不动产权证书》,经与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核实确认,本次不考虑估价对象办证费用对估价结果的影响;3、因估价对象现状与图纸存在差异,故本次评估商业房地产未考虑室内户型布局、临街差异等对估价对象价格的影响,估价结果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估价对象所在层数的房地产平均单价;4、本次评估办公房地产未考虑楼层、户型布局等对估价对象价格的影响,估价结果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地产平均单价;5、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及与委托方核实,至价值时点,办公用房部分出租,由于委托方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经与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核实确认,本次不考虑估价对象租赁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6、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及与委托方核实,至价值时点,办公用房部分存在装修情况,由于部分装修为承租人装修,且装修情况不一,经与委托方及双方当事人核实确认,本次办公用房除**层考虑装修情况外,其它办公用房均不考虑装修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7、本次评估不包含该7套房地产,故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为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路领港城A栋共**套房地产,包括附着在建筑物上且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消防、强弱电等),包含**层**套办公用房室内装修,不包括其它**套商业、办公用房室内不可移动的二次装修,不包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及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8、本报告估价结果已包含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另行评估。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已产生的费用由原所有权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提交有效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院(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款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申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年4月**日**时前(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略)**(略)2)。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鄂**执恢**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武汉)(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阿里巴巴客服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上查询。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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