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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流动司法所”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西藏-拉萨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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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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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流动司法所”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二批“流动司法所”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批“流动司法所”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您所在地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

项目名称:第二批“流动司法所”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元)

最高限价: (略).**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

2.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2.4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2.5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6 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2.2.7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2.8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 **时**分 至 (略) **时**分

地点: (略)

方式: 线下获取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时**分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采购预算及限价:

项目预算:¥(略)(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陆万圆整)

项目限价:¥(略)(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陆万圆整)

注:每辆执法执勤车限价(略)以内(含(略)),每套其他装备限价(略)以内(含(略))6.2 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限:

统一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采购单位:拉萨市城关区司法局等**个县(区)司法局。(购买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县司法局签订)

履行期限: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6.3 采购需求:

(1)采购执法执勤车**辆(含车辆交强险、上牌费、每辆车交付时需加满(略)的车辆用油)

(2)相关警用装备(所有警用装备需是公安部或司法部监制产品)。

注:项目核心产品:执法执勤车。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4 供应商不得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略)/)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6 公告发布媒介: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6.7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抓紧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6.8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执行,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6.9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为不见面的开标方式,选择不见面的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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