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本田小型轿车【车牌号:粤MNC**】的公告
(第一次)
兴宁市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兴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 | (**)粤**执**号 |
名 称 | 本田小型轿车【车牌号:粤MNC**】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车辆识别代号 | LHGCV**K(略) |
询价价格 | 人民币(略) |
起 拍 价 | 人民币(略) |
保 证 金 | 人民币(略)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略) |
备注 | 详见附件以及标的物介绍表 |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竞买前情况须知: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略)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现场看样时间:本标的安排统一看样时间(略)下午3:**-3:**,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报名方式:有意者截止至看样时间前三天,将拍卖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略)、(略)。
咨询电话:(略)-**-**(同伦拍拍)
看样集中地点:(略)
五、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示:
1、欠缴的路桥费、年审费、违章罚款、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过户产生的各种税、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2、上述拍品成交后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完整使用性,按现状交付。
七、拍卖成交相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兴宁支行,账号:**(略)(略)0)
交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粤**执**号。
2、经本院核实到账后,在本院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兴宁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3、签订确认书后在本院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其他:
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标的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
兴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