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年林芝市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
2.项目名称:**年林芝市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工作
3.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4.预算金额:(略).(略)(叁佰柒拾陆万肆仟元整);
5.最高限价:(略).(略)(叁佰柒拾陆万肆仟元整);
6.采购需求:为了更好地实现林芝市各类自然资源的管理和监测,依托规划建设的自然资源综合数据库,开展“一张图”数据整理和入库,增加国家战略、重大项目专题子模块以及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子模块等,助力自然资源全周期管理与服务。同时,开展网络安全建设、密码应用建设、等保及密保测评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略)至(略);
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登记、报备、告知。
后续请留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开标时间):(略)** 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标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标室
3.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藏财采办【**】**号)等政策,供应商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可访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略)下载《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熟悉掌握新交易平台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办理相关CA证书锁后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略)/open-web-gc/login)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分钟后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七、采购公告公布媒介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1.名称: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2.地址:(略)
3.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西藏(略)
2.地址:(略)
3.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4.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