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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XZBL-**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监理已由尼木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规模:灌木恢复区域建设,建设面积约**.9万m?, 播撒草籽面积 **.9万m?,种植江孜沙棘约**.8万株,金露梅**.8万株;覆盖 种植土约5.**万m?, 修建生态护岸2.8km, 修建生态围栏约 3.0km;乔木恢复区域建设,建设面积约8.6万m?, 播撒草籽面积8.6万m?,种植旱柳、光核桃和紫叶李各0.7万株,覆盖种 植土约0.**万m?, 建设生态围栏3.8km; 边坡植被补种区域建 设,建设面积约6.8万m?, 播撒草籽面积6.8万m?,种江孜沙 棘**.9万株,覆盖种植土约0.**万m?, 建设生态围栏2.8km。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4、建设地点:(略)
5、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6、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监理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8月9日至**年8月**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9月3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