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南北山**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3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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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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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拉萨南北山**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现对该项目招标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中,“建设期限:** 个月,管护期:5 年(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不一致,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计划工期因项目澄清原因导致开标时间顺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招标代理费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7、原图纸有部分缺项,以最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8、开标时间顺延至“** 年6月**日9时**分”,开标地点不变。 9、若有未尽事宜,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图纸为准。并按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和图纸进行投标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标人:拉萨市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5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