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年市政、保障性住房、县业务用房、自来水厂维修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谢通门县**年市政、保障性住房、县业务用房、自来水厂维修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5月**日**时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
项目名称:谢通门县**年市政、保障性住房、县业务用房、自来水厂维修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单价招标,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
最高限价:(略)(单价招标,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含全县市政维修、保障性住房维修、县业务用房维修以及自来水厂维修,详见招标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后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
有关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4月**日**时**分 至 **年4月**日 **时**分
地点:(略)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5月**日**时 **分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企业自行用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谢通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