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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生猪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略)0(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生猪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拉萨市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尼发改字[**]**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尼木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援藏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其中,屠宰车间**.**㎡,加工车间**.**㎡,待宰猪舍**.**㎡,业务用房**.**㎡,设备房**.**㎡,锅炉房**.**㎡,公厕**.**㎡,值班室2座共**.**㎡,消毒间**.**㎡;车行道路硬化**.**㎡,步行道硬化**.**㎡,绿化**.**㎡,围墙**.**m,挡墙**.**m,机井1座,以及总体给排水、电气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北京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日历天(冬休期除外)。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年至少具有1个建设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年**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略)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至**年**月1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略)/),(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已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略)。
8.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略)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略)
地址:(略)-2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