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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察隅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编号为:察地挂**-**号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土地用途 | 建筑密度 |
察地挂**-**号 | 察隅县察瓦龙集镇附近 |
**.** |
≤1.5 |
** |
商业用地 |
≤**%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 起挂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 ≤**米 | 详见规划要求 |
6.** |
2 |
0.1万/次 |
(二)规划要求:(注: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察隅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1.建筑退线、退界:建(构)筑物不得超宗地红线。
2.地勘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出让地块地下条件由竞得方自行勘察设计,并在开发建设前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勘察结果和评估要求做好相关技术设计及相关防护工程。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在察隅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3.存在在察隅县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行为的。
4.本次挂牌活动不允许联合报名。
(二).察隅县自然(略)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挂牌交易网址:ggzy.xizang .gov.cn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年**月9日**时**分至(略)**时**分。竞买人可于**年**月9日**时**分至(略)**时**分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略)**时**分至**年**月8日**时**分。
3.竞价时间:**年**月9日**时**分。
六、资格确认
1.经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9日**时**分至(略)**时**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
3.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察隅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略)察隅县支行
账号:(略)0(略)
交纳保证金凭证须备注:察隅县土地保证金(察地挂**-**号)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否则视为无效。
4..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按照宗地挂牌成交价的**%缴存),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到察隅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在签订完《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日内交清土地成交款。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4.开发建设时间: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必须在**年**月1日前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5.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察隅县自然资(略)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九、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 **%向察隅县自然资源局支付违约金。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另行出让该幅土地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价并已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后的拒绝履行行为的;
4、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地价款的;
5、竞得人提供假伪证或文件或隐瞒事实的,造假欺诈的;
6、竞得人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7、竞得人私下接触出让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8、竞得人阻碍出让人正常的出让活动,或干涉其他竞买人的。
十、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察隅县自然资源局:(略)
(略)(略)
察隅县自然资源局
(略)
**年**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