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朗县内外贸一体化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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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内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企业业绩处,前后时间不一致,现进行澄清。 原:提供近三年(**年9月1日至**年9月1日,提供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施工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里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否则得0分。更正为:提供近三年(**年9月1日至**年9月1日,提供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房屋建筑施工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施工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里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否则得0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