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临床技能中心产科设备)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略)**
二、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临床技能中心产科设备)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预算金额:(略)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医疗器械(临床技能中心产科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供应商须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略) 月**日至**年9 月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科技大厦2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无须装订成册,(略)留存:
1、授权人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9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年9 月** 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科技大厦2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