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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洛隆县阿托卡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洛隆县阿托卡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洛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昌都市洛隆县阿托卡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藏洛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雨水沟((略)mm/(略)mm),消能池,HDPE中空壁塑钢缠绕管,管道架空支墩,以及拆除工程,铺沥青路面**平方米,局部需要重做混凝土基层**平方米,以及井道提升等。
2.2计划工期:**日历天
2.3建设地点:(略);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 **时**分至**年7月1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6月**日 **时**分至**年7月1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 **分,电子文档递交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略)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执行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发出的《关于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评分投标记分的有关通知》,投标人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档案。
8.4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8-**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