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芝市第一小学**秋季“三包”生剩余伙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林财采-W-[**]**
项目名称:林芝市第一小学**秋季“三包”生剩余伙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陆拾伍万叁仟零伍拾伍元)
最高限价金额:¥(略)(陆拾伍万叁仟零伍拾伍元)
采购需求:大米、面粉、食用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与相应承诺函;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时间:(略)至(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室
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用企业自带的电脑与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1.采购人
名 称:林芝市第一小学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 (略)B3-9-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