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第一中学供暖项目 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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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江孜县第一中学供暖项目》澄清公告 我公司受江孜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关于《江孜县第一中学供暖项目》的相关事宜。 因我公司接到潜在投标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无法查询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截图的问题,经我公司核实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评审时以相关证书、身份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为准,如无以上证明该项得0分)。”更改为:“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评审时以相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为准,如无以上证明该项得0分)。” 此次更改并不影响各潜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按最新公告编制文件。 特此澄清! (略) 日期:(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