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达当大道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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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措美县达当大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说明 至潜在的投标企业: 1.原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9.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和“9.5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的要求进行装订。”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要求。现将招标公告9.3条修改为“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9.5条修改为“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的要求进行装订。” 2.因招标公司人员操作原因,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竣工日期现修改为(略)。 特此澄清说明! |
递交时间 |